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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电话(鹤壁市爱护儿童学校鹤壁市市区养犬须知鹤壁新闻网2023-10-24 09:57河南鹤壁新闻网2023-10-24 09:57河南)

近日,我市发布了《鹤壁市市区养犬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对我市养犬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须知》中提到,在我市建成区养犬的,一律实行犬只备案、强制免疫、年检等制度。同时,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公布了禁养犬只种类。

养犬

具体都有哪些规范

和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限制养犬区域

全市建成区

市区养犬规定

鹤壁市区未经免疫、备案、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实行犬只备案制度

鹤壁市实行养犬登记、审验制度。犬只出生已满90日的,养犬人应在办理免疫后办理登记办证手续。养犬单位和养犬人,应当携带犬只到养犬管理备案点进行登记备案,办理犬只标识和养犬证。

实行犬只年检制度

对登记备案的犬只实行年检制度。在登记备案(年检)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养犬人应携带犬只到养犬管理备案点(市区各免疫注射点)进行年检,年检时应出示养犬证和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犬只登记备案程序

犬只出生已满90日的,养犬人应在办理免疫后携犬只到养犬管理备案点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

(二)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

(三)犬只彩色照片两张(侧身正脸、全身站立;两英寸)。

饲养进口犬只的,还应当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符合登记要求的,办证机关予以登记备案,发放犬牌、养犬证;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养犬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告知其理由,并通知养犬人限期处置所养犬只。

犬类出户要遵守的规定

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一般不得超过1.5米,并由能够约束犬只的成年人牵领;

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群聚集处追逐嬉闹;

应当携带必要的清理工具,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

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犬只的收容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无证无主流浪犬只的收容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可向公安部门举报,由公安部门组织捕捉后送犬只收容场所。

市区免疫注射点设置、养犬管理备案点(部分)

康淇宠物诊所

地址:淇滨区华夏南路与紫荆巷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联系人:马金东

联系电话:15303926760

温心宠物医院

地址: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淮河路交叉口联系人:温俊红

联系电话:13849233630

贝康宠物诊所

地址: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海河路交叉口南100米联系人:王志龙

联系电话:13183164777

宠医宠物诊所

地址:淇滨区清华园小区440号门面联系人:侯海民

联系电话:13939212758

我宠我宠

地址:淇滨区黄山路243号联系人:李豫龙

联系电话:13839222414

永健宠物诊所

地址: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广场东区联系人:刘恒超

联系电话:13939281777

鹤壁市犬业协会

地址:淇滨区金山街道三兴康乐村内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3839230471

滨城宠物会所

地址:淇滨区梅花巷91号联系人:马素峰

联系电话:13084222041

牧源动物诊所

地址:山城区汤河街西段411号(原无线电四厂西30米路北)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13938008765

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烈性犬种类

藏獒、牛头梗、秋田犬、德国牧羊犬、比特犬、阿富汗猎犬、土佐犬、高加索牧羊犬、中亚牧羊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犬、威玛犬、美国斯塔福梗、法国斗牛犬、纽波利顿犬、俄罗斯牧羊犬、马士提夫獒犬、卡斯罗犬、杜宾犬、拳师犬、波音达猎犬、中华田园犬、川东猎犬、凯丽蓝梗、马里努阿犬、爱尔兰猎狼犬、巴西菲勒犬、格力犬、贝林登梗犬、巴仙吉犬、猎鹿犬、可蒙犬、法兰德斯牧牛犬、澳洲牧羊犬、伯德梗、边境梗、狼青犬、昆明犬、荷兰毛狮犬等40种犬种,以及具有上述血统的杂交和具有攻击性的其他犬种。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大型犬种类

大丹犬、寻血猎犬、雪达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伯恩山犬、古代牧羊犬、大麦町犬、猎狐犬等10种大型犬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其他大型犬只体高标准

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

狗是人类的朋友

但因为部分养犬人的

不文明养犬行为

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

甚至人身伤害

只有大家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才能让文明养犬不掉“链”

实现文明养犬

全市集中整治违规养犬专项行动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已成为广大市民的普遍现象。近期全国各地因为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多起恶狗伤人案事件,引起社会恐慌。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我市成立由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参加的鹤壁市集中整治违规养犬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养犬专项行动,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

一、遵守规范,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鹤壁市城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合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的相关手续,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不因养犬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饲养禁养犬种及超过限养犬标准的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

二、加强约束,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伤人等意外的发生。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纸板)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和谐邻里,避免纠纷,养犬市民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强制措施,如带嘴套等。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规范活动的习惯,防止犬只吠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只,如同乘人害怕犬,请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

投诉举报电话:110、12319

鹤壁市集中整治违规养犬

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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