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鹤壁新区学区划分范围(鹤壁市爱护儿童学校最新!2021年鹤壁市示范区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文件精神及《鹤壁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鹤教体基[2021]20号),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就做好示范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示范区实际,综合示范区各小区分布、现有招生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中小学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招生工作同步启动、招生政策同步宣传、报名录取同步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直接录取。

二、学校招生范围

(一)淇水湾办事处所辖区域包括鹤壁市致远中小学、鹤壁市辅仁中学、鹤壁市辅仁小学。

鹤壁市致远中小学承担淇水大道以东、南海路以南、鹤淇大道以西片区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同时接收所辖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就读;接收示范区内由示范区教育部门需安排的统筹解决学生就读。

鹤壁市辅仁中学、鹤壁市辅仁小学承担南海路以南、鹤淇大道以东、淇水大道以北片区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接收淇水湾办事处唐庄社区及刘寨、王寨、申寨、姬庄四个农村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任务;同时接收所辖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就读;接收示范区内由示范区教育部门需安排的统筹解决学生就读。

(二)古城办事处所辖区域包括两所城区学校,即鹤壁市明志中学、鹤壁市明志小学,两所农村小学即示范区石佛寺中心小学、示范区杨子河中心小学。

鹤壁市明志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区域内商业住宅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承担高村、二郎庙、古城、王屯四个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任务。

鹤壁市明志中学承担古城办事处区域内商业住宅区以及所辖农村或社区适龄初中少年儿童招生任务。

示范区石佛寺中心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石佛寺、冯庄、大屯、小屯、靳庄、石河岸社区的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

示范区杨子河中心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杨吴、贯子社区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就读任务;负责接收淇县桥盟街道办泥河村意向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负责接收淇县雨露社区意向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

示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示范区所辖区域。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

四、入学报名条件

(一)户籍在示范区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示范区辖区农村或社区户籍)。由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家庭住址一致),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在示范区小学就读毕业的不需提供),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直接到招生范围内相应中小学学校报名。

(二)在示范区辖区内购房的监护人,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房、户、住一致)的适龄少年儿童。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身份证;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在示范区小学就读毕业的不需提供);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招生范围内相应中小学学校报名。

人户一致主要有以下情况:

①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有效房产证明持有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②适龄少年儿童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一直未发生迁移或者整体迁入时间超过三年(截止到2020 年7月25日),房产有效证明持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升学地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需租赁地社区警务室审验盖章或房管局租赁登记备案)或有效房产证明,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在示范区小学就读毕业的不需提供),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监护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监护人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示范区所辖的五所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农村两所公办小学,一所民办初中(北大培文鹤壁中学),以及四所民办小学(北大培文鹤壁小学、童星学校、朝阳学校、龙腾学校)。2021年的秋季招生工作,均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络信息采集(7月19日—7月23日)。所有符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二)现场资格确认(7月31日—8月2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依据招生划片范围和规定的报名条件,可持招生必备证件到报名点(学校)现场报名。

(三)补录阶段(8月4日—8月6日)。经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和资格确认的,由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教育行政部门审核(8月10日前)。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通过学校现场资格确认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时将与公安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数据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公平招生、阳光招生。

(五)录取报到(8月底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学校门口公布。同时,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或通过招生平台直接打印《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示范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统筹保障不同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示范区各招生学校要密切关注招生范围内残疾儿童少年,结合示范区民政部门,依托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做好排查,做到服务到家,关爱到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况统筹解决入学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2.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示范区各招生学校要关注招生范围内以下几类人员,包括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各学校要通过多渠道排查掌握其子女就读需求,及时报与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示范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切实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不得以“国际”“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组织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发布招生广告。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的学生。

2.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并向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简章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在所辖招生范围内进行公布、宣传,让社会、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及招生办法。招生学校要配置素质高、业务强的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培训好具体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做到学习政策透彻、把握政策准确、落实措施到位。要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向社会公开本校招生咨询电话,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接受、回复社会及家长关于招生方面的咨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查、处理好涉及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招生期间,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逐校进行招生督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不通过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审核的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招生结束后,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

(五)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示范区各招生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周密谋划。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重点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来源: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原标题:《最新!2021年鹤壁市示范区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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