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公益普法机构(爱护环境的儿童图片广图公益普法讲座,教会孩子自保防侵害)

“法律是评判对错的规则”“法律可以保护我们的安全”......8月26日,人头涌动的广州图书馆里,一场为专为少年儿童开讲的“防侵害 悦成长”公益讲座正在举行,小读者们踊跃回答“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保护还是限制”等问题,令主讲者、公益人郑子殷律师感到欣喜:“这些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素养,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教会他们辨别对错,进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寻求帮助。”与此同时,他希望通过广州众多未保律师联合出版的新未保法案例分析书籍,让“防侵害 悦成长”的知识和理念能够被更多城市与县域的未成年人所获悉。

2020年10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的法律规定基础上,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专章,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更为综合、全面的法律依据,被法律界誉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小宪法”(即“新未保法”)。

在“新未保法”施行两周年之际,广州一众未保律师郑子殷、秦建龙、莫春英、周倩仪、黎嘉敏、曾文慧等联合出版《防侵害,悦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案例分析》,以未成年视角,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不歧视原则来讲述法律,引导未成年人学习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在当日的活动中,郑子殷向广州图书馆赠书,并为小读者们讲述“做个精叻学生,向学生欺凌 Say No”。他以法律的概念解释开启了读者们对法律的本质这一问题的思考,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区分法律与规律、规则,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还列举了生活中常见场景作为例子,小读者们纷纷点头表示理解。随后他还从学生欺凌行为界定、类型划分、危害和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提出了几条具有可行性的应对措施,讲座中出现生动的视频,鲜活的案例,严明的法条,都让现场读者们充分认识到: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受害者,更不做冷眼旁观者,而要做一个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之人。

“把法律讲得生动、活泼,贴近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娱乐,才能让普法变得更加喜闻乐见,润物无声。”郑子殷如此说道。

现场的孩子们笑中带着思考,积极响应,踊跃提问。他们最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做到不被长期欺凌”“被欺凌时进行反击,如何掌握反击的力度”及“被欺凌后报告老师,老师不管怎么办”。秦建龙律师对此进行一一回答。

“今天这个活动主要是想教会孩子们识别什么是欺凌,如何预防,自己或别人被欺凌后如何求助。”他告诉记者,有的欺凌的发生,不是因为孩子们知错犯错,而是“不知错”,不知道什么是欺凌,而被欺凌的孩子不懂保护自己,寻求帮助,有时候就会出现因为没有把最初的欺凌“扑灭”而导致欺凌升级,甚至出现严重的后果。

“在孩子中进行法律的普及教育非常有必要,我也经常给自己的孩子‘普法’。”秦建龙说,当天他也把一对双胞胎儿子也带到活动现场听其他律师讲课,原因是希望孩子能从不同的视角了解“新未保法”,增强法律意识。

据悉,本次活动以广州图书馆慈善空间为平台,以广州图书馆儿童与青少年部“以法护苗”项目品牌为依托,负责统筹活动的广州图书馆儿童与青少年部副主任陈思航表示,该次活动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反响热烈:“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热心的专家志愿者来到广州图书馆这个慈善空间,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专业的服务,共同为孩子们打造安全、温暖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应知tips

Q1:如何做到不被长期欺凌?

首先,平时在学校要和同学们友好相处,多交朋友。一般朋友多的同学较少被欺凌。其次,关键是要处理好首次被欺凌。第一次被欺凌后,即使欺凌者威胁不能告诉老师和父母,也必须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报告。如果第一次示弱,欺凌者往往会变本加厉实施欺凌,导致被长期欺凌。

Q2:被欺凌时进行反击,如何掌握反击的力度?

如果不幸被欺凌者实施身体伤害,第一选择是快速脱离欺凌现场,往人多的地方跑。如果无法逃脱,尽量通过语言沟通等方式缓和,以降低被伤害的风险。欺凌者拒不停手,又无法逃脱,可以采取必要的反击手段。反击力度可以稍超过对方施害的力度,以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如果欺凌者的侵害行为已经停止,则不能继续对其进行报复性反击。如果实施欺凌一方人多、手持危险器具,且环境比较偏僻,无法得到及时救助也无法逃脱,此时应尽可能考虑如何避免激怒对方遭受更严重伤害,以保全生命安全为重。当脱离欺凌环境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和父母,并由学校或父母报警。

Q3:被欺凌后报告老师,老师不管怎么办?

我国已经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学校和老师有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学校或老师接到欺凌报告后都应按规定处理。在实务中,可能存在对是否构成欺凌有不同认识。如果认为自己被欺凌的,要同时报告学校、老师和父母,由父母与学校、老师沟通处理事宜。如果学校和老师不处理,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求助,由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士介入,最终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蔡东恺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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