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幼儿园家校合作共育心得体会(儿童爱护设施公约幼儿园家校安全公约)

幼儿园家校安全公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强化家校联动实施齐抓共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此公约。

一、幼儿园(教师)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幼儿园负责幼儿在园期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由于幼儿园(教师)未尽责任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

责任:

1、幼儿园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2、幼儿园应当对在园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

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3、幼儿园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没有明显疏漏,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

时采取措施;

4、幼儿园向幼儿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5、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要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

必要的安全措施;

6、幼儿园发现幼儿在校期间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家长(监护人)告知幼儿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幼儿园(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注意或建议家长(监护

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幼儿园应当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歧视、辱骂幼儿;

9、幼儿园教职员工在校内外发现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进行必要的告诫或者制止;

10、幼儿园(教师)应告知幼儿在上、放学路上不得搭载三轮车、摩托车和其它无资质的车辆,尽量远离水库、

池塘、滑坡地带等缺乏安全保障的地方。对幼儿擅自离校等与幼儿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幼儿园发现或者知道

后,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

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2、家长每天早上必须亲自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两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

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家长要对孩子的书

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因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

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该幼儿家长承担;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幼儿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

三、其它事项

幼儿园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如幼儿园行为并无不当,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的影响学生安全的事件,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火患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幼儿自杀、自伤或意外伤害,幼儿园并无过错行为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以上公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自签订之日至幼儿毕业或转学离校期间均有效,家校双

方应当共同遵守。

家长签字:班长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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