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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狗咬死三岁小孩视频(鹤壁市爱护儿童之家警方通报河南3岁小孩被狗咬死#:狗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

#警方通报河南3岁小孩被狗咬死#:狗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鹤壁一儿童被狗咬死狗主人被刑拘# 近日,河南鹤壁,一市民家的3岁半小孩遭邻居家的狗咬身亡。孩子父亲称,两家相距不足百米,事发后并无人告知。12月19日,警方发布警情通报:涉事犬只已被处置,犬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实践中也有过类似的案例,如(2014)红刑初字第167号案例,狗主人明知其饲养的犬属体型硕大、性情凶猛、攻击力强的烈性犬种,案发容易攻击人,已经预见到如管理不善可能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结果,狗主人主观上轻信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导致其所饲养的二只杜高犬窜出将被害人反复撕咬致其受伤后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该案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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