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批评三部曲是什么(关心爱护留守儿童制度点评三部日前正式实施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这三部法律法规是对青少年儿童权益进一步织密法治之网、筑牢法律基石,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及青少年儿童法商思维的建立。下面小编先和大家聊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几个新内容。

一、关爱呵护“留守儿童”

随着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留守儿童”群体规模也在不断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监护人将未成年人“一托了之”怎么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2、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3、不做“沉默的羔羊”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方面的另一大亮点,是强化了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防治校园欺凌问题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